我国根据道路照明要求根据道路作用来划分共分为5级,分别是主干路、快速路、次干路、支路和居住区,不同的道路对照明要求也不同,小编做了一个简单介绍和区别划分。
第一级别:快速路
快速路是指双向车道,为安全起见中间设有隔离带,进出口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控制,为城市中大量、长句和快速交通服务。
道路照明要求:
平均亮度:1.5
亮度均匀度:0.4
平均照度:20
照度均匀度:0.4
炫光限制:严禁采用非截光型灯具
诱导性:很好
第二级别:主干路及迎宾路、通向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道路、市中心或商业中心的道路、大型交区纽等。
道路照明要求:
平均亮度:1.0
亮度均匀度:0.35
平均照度:1.5
照度均匀度:0.35
炫光限制:严禁采用非截光型灯具
诱导性:很好
第三级别:次干路
次干路是城市中数量较多的一般交通道路,配合主干路组成城市干道网,起联系各部分和集散交通作用,并兼有服务的功能。
道路照明要求:
平均亮度:0.5
亮度均匀度:0.35
平均照度:8
照度均匀度:0.35
炫光限制:严禁采用非截光型灯具
诱导性:好
第四级别:支路
支路是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,解决局部交通问题,以服务功能为主。部分主要支路可以补充干道网的不足,可以设置公共交通线路,也可以作为非机动车专用道。支路上不宜通行过境车辆,只允许通行为地方服务的车辆。
道路照明要求:
平均亮度:0.3
亮度均匀度:0.3
平均照度:5
照度均匀度:0.3
炫光限制:不宜采用非截光型灯具
诱导性:好
第五级别:主要供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居住区道路和人行道
道路照明要求:
平均亮度:--
亮度均匀度:--
平均照度:1~2
照度均匀度:--
炫光限制:采用的灯具不受限制
诱导性:--
备注:以上要求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,若系水泥混凝土路面,其平均照度值可相应降低20~30%。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。